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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市房产管理局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

1 、受理申请机构

  本机关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 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,办公地址为汶河北路 75 号,办公时间为 8 : 30-12 : 00 , 14 : 00-17 : 30 (节假日除外)。

  联系电话: 87800672

  传真号码: 87347652

  通信地址:汶河北路 75 号,扬州市房产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,邮政编码: 225002

电子邮箱地址: xxgk@yzfdc.net

2 、申请的提出

  申请人可根据要求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 。申请表可向办公室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在“中国扬州”政府门户网站或扬州房产管理局政务网上下载电子版本,具体网址为 www.yzfgj.gov.cn 。

( 1 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

申请人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即可。

( 2 )书面申请

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
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
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,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。

3 、申请的处理

  本机关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。并在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:

  ( 1 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  ( 2 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
  ( 3 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
  ( 4 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

 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。

4 、收费标准(待定)

 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为:

费用项目

费用分项

收费标准

单位

备注

信息介质及制作费

纸张费

 

元 / 张

 

复印费

 

元 / 张

 

光盘费

 

元 / 张

 

光盘刻录费

 

元 / 张

 

磁盘费

 

元 / 片

 

磁盘制作费

 

元 / 片

 

信息检索费

信息检索费

 

元 / 小时 / 人

 

信息传递费

材料邮寄费

 

元 / 份

 

材料快递费

 

元 / 份

 

材料传真费

 

元 / 份

 

单项申请最高费用标准

 

 

说明:
1. 该收费标准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,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。
2 .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,届时请提供相关证明。

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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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联系人电话

*传真

*联系地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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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信息的用途
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(可选)
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选)
纸面

邮寄

电子邮件

快递

光盘

电子邮件

磁盘

传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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