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作风要求
“六公开”:即公开管理职权;公开办事依据;公开办事程序;公开办理时限;公开办事(收费)标准;公开办事结果。
“六不准”:即不准推诿,实行首问负责;不准借工作之便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;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任何礼品、礼金或变相补贴;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;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工作时间进行娱乐休闲活动;不准违反工作纪律,严格遵守《内部管理制度》。
“二必须”:即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(放)醒目身份(工号)标志;接待群众必须主动、热情、文明、耐心。